索引号 | 002650840/2021-50856 | 文号 | |
发布机构 | 碧湖镇 | 发布日期 | 2021-01-19 |
公开方式 | 主动公开 | ||
一、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碧湖镇郎桥山公益性墓地[以下简称墓地]经2013年审批后于2013年7月投入使用(莲民〔2013〕102号),该墓地最初为白桥、朗奇、新亭、任村、泉庄、下赵等6个自然村联建村级公益性墓地。2017年10月,欧洲杯网上买球哪个网站_买球欧洲杯平台网址_中文网站推荐:民政局发文批复(莲民〔2017〕134号)升级为碧湖镇镇级安置墓地,由碧湖镇人民政府管理使用。因此,明确墓地财务管理,完善监管制度,保证墓地正常运营发展是非常必要的。 二、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在实际运营过程中,自墓地投入使用时起,就一直承担着坟墓迁移、群众骨灰安放等任务。由于其早期为村级公墓,所以墓地一直由白桥村一名村干部管理,缺乏有效监督。根据外地的经验和多年的实践证明,如果不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,就无法保障墓地长期合法运营。 三、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依据国务院《殡葬管理条例》、《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》和欧洲杯网上买球哪个网站_买球欧洲杯平台网址_中文网站推荐:相关殡葬管理规定,并引用和采纳了近两年全市各地的一些较好的经验做法,结合本镇实际,决定将墓地归入丽水市碧丰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管理范畴。同时将墓地建成之后所收取的墓地费,经核对后转入丽水市碧丰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账户,用于支付墓地区块的建设、修缮以及管理人员工资等支出,每年结余资金转换为碧湖镇消薄经费进行使用。 四、起草情况 该文件2019年8月开始由民政办进行必要性、可行性等内容调研论证。2019年9月形成初稿,后经镇民政办内部讨论、修改,镇民政分管领导领导进一步修改后形成(讨论稿),于2019年10月,报镇财政、三资、农办等部门征求意见。在吸收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,再经过反复论证和多次修改,形成(审议稿)报送镇有关领导和区民政局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审议,按审议意见,今年11月镇民政办又集中时间逐条进行论证,形成了本《办法》。 |